“上頭說了,給了錢的都是有入賬的。隻要掏出單據,到時賣了樓就給退錢。當初掏多少,就給退多少,一分不會少。”,“俺寧願不要錢,俺就要這房子。當初為了分這套房,俺家都把老房子給賣掉了。現在弄這麼一點兒錢回來,上哪兒找房子去?大冷天的,連個窩兒都冇有,還讓不讓人活啊?”,有人嗤笑,嘲諷:“你家老林在財務處貪了八萬多塊钜款呢!隨隨便便拿個一萬塊,就能買好幾套商品房。你們家還怕啥?”。